美貌女警偷情被枪杀,绿帽丈夫莫名判死刑,1998年昆明杜培武冤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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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一起莫名其妙的案件,几乎是肖申克救赎的翻版。警察的妻子和身为副局长的情人,突然被人枪杀。于是,这个警察被视为报复奸夫淫妇的杀人犯,遭到残酷刑讯,判处死刑。万幸的是,2年后真凶落网,还找到了作案的凶器手枪。这起冤案才得以昭雪。可惜,警察已经被打成残疾。

杜培武是云南昆明戒毒所的1名普通民警。

98年案发时,杜培武当时33岁,原籍山东聊城,8岁就跟随父亲来到云南。

杜培武出生在知识分子家庭,父亲是复旦大学毕业生,几个兄弟姐妹基本都上了大学。

杜培武自己读书不怎么样,比较爱好运动,身体也很强壮。高中毕业以后的1985年,杜培武在昆明读了警校,毕业以后被分配到戒毒所工作。

杜培武长得挺英俊,为人豪爽,人缘很好。

25岁时,杜培武被提拔为科长,案发前刚准备提拔为副处。

在警校这段时候,杜培武收获了友情和爱情。他和同一届的学员王俊波成为好哥们,还和下一届的警花王晓湘(小他1岁)谈起了恋爱,最终抱得美人归。

94年两人结婚,次年生了1个可爱的儿子。

1998年4月21日之前,杜培武是普通不能普通的人。

每天,他按部就班的去戒毒所值班。戒毒所距离杜培武夫妻居住的市公安局宿舍,有30公里距离。杜是小警察,哪里有私家汽车。值班时的晚上,他多住在戒毒所的宿舍,只有不当班的时候才能回家。

于是,家里大小的事情,几乎都交给了也是警察的妻子王晓湘。

王晓湘对此有些抱怨,认为丈夫对家庭照顾太少,平时基本见不到人。

杜培武对这个娇妻很宠爱,即便收入不高,家里也雇了保姆,以减轻妻子的负担。

两人结婚也有四五年了,杜培武隐约感觉妻子对他不太满意。这也不稀奇。

妻子王晓湘是知名的警花,长得漂亮又聪明,被安排在市公安局通讯处工作。在这个单位,妻子王晓湘经常接触高级警员,甚至局长本人,深受领导器重。

相比起来,杜培武已经33岁了,却还是个小科长,收入不高,似乎配不上娇妻。

杜培武经常对亲戚朋友说:晓湘是个女强人,长得漂亮又有能力,比我强多了。嫁给我,真是委屈她了。

妻子王晓湘接触的都是高级警员,杜培武则是整天和吸毒者打交道,时间久了,双方逐步出现了一定的距离。

很多时候,杜培武的话题就是戒毒所里面谁为上厕所打架了,某个女吸毒者发现有严重性病,谁又吸毒过量送医院抢救。

对于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妻子王晓湘根本不感兴趣。

同妻子逐步没话说,万幸的是还有朋友。好友王俊波经常来家里串门!王俊波和杜培武同届,却比杜强得多。

在警校的时候,王俊波就是同届的尖子生。

他的业务素质很高,是学员中枪法最好拔枪最快的。参加工作以后,年轻的王俊波曾经在警务技能比赛当中拿到了第2名的好成绩。

相比杜培武,33岁的王俊波已经是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,称得上年轻有为。

据说,大领导对年富力强的王俊波非常赏识,马上还要大力提拔他。

杜培武经常和王俊波喝酒,诉说一些工作上和家庭上的问题。善解人意的王俊波,总是劝解杜培武放宽心。

在王俊波的鼓励下,杜培武自学了中央党校法律本科(评职称用的),马上就要参加全国统考。

王俊波是多年的好友,又是妻子王晓湘的师兄。两家人都很熟悉,有10年交情。

有时候王俊波来昆明办事,杜培武却要值班,就让妻子王晓湘接待,招呼他吃饭甚至在家里客房留宿。

有意思的是,一开始妻子王晓湘向杜培武抱怨:只有我1个女人带着孩子,你又不在。王俊波1个大男人住在家里,算怎么回事,邻居会说闲话的。

杜培武随口回答:不是还有保姆在吗!王俊波是自己人,有什么关系!

也许是杜培武心宽,也许是两人隐藏的好。直到案发前,杜培武没有发现妻子和王俊波有任何异常。

奇怪的是,案发前几个月,妻子王晓湘意外的怀孕了。

最近工作太忙加上还要复习备考,杜培武回家很少。根据妻子怀孕的时间推算,两人在那个月只有一两次亲密接触,也做了避孕措施。

妻子王晓湘因怀孕怒气冲冲,埋怨丈夫给自己惹麻烦。此时的杜培武哪有什么疑心,认为是自己不慎导致避孕失败,满心的抱歉。他小心翼翼的陪着妻子。去做了人工流产手术。

手术回家后,妻子王晓湘当着很多亲属的面,大声骂了杜培武一顿。

杜培武不敢回口,只是老老实实的听着。

亲戚回忆,杜培武唯一的反应,就是暗地里伸了伸舌头。

1998年4月21日,杜培武照例在7点20分登上戒毒所的班车,去上班。

8点30,车子准时停靠在戒毒所,杜培武走进办公室。

报考的法律本科马上就要考试。只要通过考试,杜培武就能够被提拔为副处,进而提拔为处长。

领导们对杜培武很照顾,让他这几天不用工作,全力复习。

于是,杜培武在办公室复习了1整天。

下班后杜培武去食堂吃饭,和同事高玉才聊了一会。

19点,他又回到办公室继续挑灯复习。没想到看了30分钟,办公室要放录像,杜培武只得拿着书返回宿舍。

路上,杜培武遇到了同事李颖,两人简单聊了几句,时间大概是19点40分。

在宿舍复习到21点20分,杜培武感到饥饿,去食堂买牛奶。大概21点30分,路上又遇到同时黄建忠,两人聊了一会工作上的事情。

回到宿舍大概22点,杜培武突然觉得有些心慌的感觉,不自觉向家里打电话。

接电话的不是妻子王晓湘,而是保姆。

保姆:王晓湘还没回家,家里只有我和孩子,孩子已经睡着了。

杜培武:奇怪了,这么晚了,她怎么还没回家?

保姆支支吾吾了一会,才说:不知道啊,她也没说要迟回来!

杜培武:好了,我打传呼给她,看看她在哪里。

放下电话,杜培武打了几个传呼给妻子,后者根本没回。

这就更奇怪了,妻子的工作性质决定了:有传呼必回!更别说是家人找她。

奇怪归奇怪,妻子王晓湘自己就是警察,精明干练,又不是小孩子啦,能出什么事情呢?

可能是局里有什么临时任务吧!

杜培武没有多想,自己就睡觉了。

22日上午上班后,杜培武再次打传呼给妻子,发现还是没有回答。电话打到家里,保姆说王晓湘一夜没回来。电话打到王晓湘娘家,回复也是同样的。

杜培武毕竟是警察,职业敏感让他觉得不对头。

杜培武又打电话到王晓湘单位(昆明市公安局通讯处)问王晓湘下落,她单位领导说没有看见王上班。杜又问是否请过假,领导说也没请过假。

王晓湘是女强人,非常要强,工作很积极,从没有无辜旷工。

杜培武开始慌了,判断妻子肯定出事了,也许是交通事故。

杜培武开始寻找妻子,同时把情况向戒毒所领导作了汇报。

这边,杜培武打电话到昆明所有交警队,查询有无交通事故。后者回答:昨天没有女性出过事故。

杜培武倒吸一口凉气,云南治安不好,妻子会不会遇到强盗了?

杜培武赶忙找到熟人,通过市局情报资料处,查询全市是否出现过不明尸体的情况。但王晓湘仍杳无音信。

22日当天下午,市局通讯处王晓湘领导、戒毒所杜培武领导都来到杜家,帮助他寻找,依然没有消息。

这时杜培武感到这么等下去不是办法,于是向‌‌110‌‌报了案。

到了23日上午,妻子王晓湘仍然不知道去向。杜培武已经询问了所有亲戚、朋友、同事、同学,又亲自去了妻子经常去的几个消费场所询问,一无所获。

下午,戒毒所一位领导突然来到杜培武家。

两人客套了一会,领导问杜培武有没有吃饭?

杜培武回答:没心情吃饭。

领导:这怎么行呢?别你老婆过几天自己回来了,你身体却垮了。一起吃去。

杜培武架不住领导的面子,跟着他下楼,上了一辆面包车。

车开到云南省交通警察培训中心大门口时,突然停下了。

杜培武问:怎么停在这里?

领导有些紧张的回答:我还有个朋友一起去,等他几分钟。

杜培武没多想,低着头想着妻子失踪的事情。

谁知道,1分钟后,面包车门突然被人拉开。2个高大的便衣男人冲上来,将他按倒,开始搜身。

杜培武大吃一惊:你们是什么人?干什么?

2个男人并不回答,继续搜身。

杜培武转而问骗他上车的领导:他们是不是抢人的(绑匪)?

领导默然无语。

直到这2个男人拿出一副手铐,将杜培武拷上,杜才知道他们是警察。

车又重新上路,一直开到昆明市公安局刑事侦察支队。2个搜他身的警察,把他带到支队四楼的一间大办公室,让他坐到下午5时,才把他交给专案组。

押送期间,骗他上车的领导小声说:你别怪我,我也是奉命行事。到了那里,你把问题说清楚,就没事了。

送到专案组,杜培武立即遭到审讯。

专案组民警歹徒很严厉,但还没有动刑打人,只是戴小铐子、不给吃饭、不给睡觉。

为什么?此刻的杜培武,不过有一定嫌疑而已。

一开始,杜培武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翻来覆去只说一句话:你们抓我干嘛?是不是搞错了?

专案组民警根本不理睬,让他交代4月21日全天活动情况。

杜培武无奈,只能一遍遍的讲述情况,前后讲了不下几十遍。

期间,审讯民警认为他不老实,不给他睡觉。

杜培武一闭眼,审讯民警就用警棍将他捅醒,前后长达3天3夜:说实话就给你睡觉、吃饭。

杜培武身为警察,有些反侦察经验,也审问过犯人,算是很有经验。

即便如此,这3天也是很难熬的

杜培武疲惫不堪:我说的都是实话!你们先告诉我,为什么抓我?总有个理由吧!

僵持了3天3夜,审讯民警见杜培武前后几十次说的基本一致(虚构的口供一般总会有些出入),开始放松了一些。

1个民警让其他人先出去,随后告诉了杜培武一件大事:大家都是做公安的,我也不为难你。你现在涉嫌杀人,必须和我们配合。不是你做的,我们不会冤枉你,也不会打你;是你做的,你又不配合我们,双手双脚都给你打断。

杜培武昏昏欲睡,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:你说什么?什么杀人案?我杀谁了?你把话说清楚啊!

民警:4月22日上午,有路人报警,说是本市圆通北路40号人行道上停着1辆面包车,里面有2个人倒在车内。我们赶到现场,发现2人都已经死了。死者是一男一女,男的单手被拷在车子上,女的则倒在车子内。2人都是被子弹射穿心脏,死后又被钝器打砸头部和脸部,砸的稀烂,惨不忍睹。

杜培武莫名其妙:这和我有什么关系?

民警严厉的说:你少装蒜!那个女死者,就是你老婆王晓湘!

听到这句话,杜培武如五雷轰顶一般,一时间傻掉了。随后审讯民警跟他说了不少话,杜培武一句都没有听见。

审讯民警见杜培武情绪不正常,急忙点了一支烟递给他。杜培武猛抽了几口,这才回过神来。

杜培武颤抖着问:你们肯定是我老婆吗?

民警:你老婆的父母刚刚辨认过尸体,确认无误。

杜培武:怎么回事?她怎么会被人杀了?谁干的?

民警冷笑:谁干的暂且不谈?你不好奇吗?和你老婆死在一起的男人是谁?

杜培武昏昏沉沉:怎么还有个男人?

民警:你没听我刚刚说的话吗?你老婆是同个男人,一起死在车里的。那个男人,就是你的好友王俊波!

杜培武再次大吃一惊:啊!王俊波怎么会跟她死在一起?他每次来昆明,都会打电话给我啊。

民警又冷笑:我再告诉你1个情况。根据尸检,你老婆生前曾经和王俊波有过亲密的身体接触!两人在约会!

接二连三匪夷所思的事情,让杜培武已经无法接受,他瞠目结舌,一句话都说不出。

过了半天,杜培武才恢复了思考能力。

突然,他明白了怎么回事,高声叫起来:你们是怀疑我杀了他们?

民警:当然。你也是做公安的。有奸情的老婆一旦被杀,第一个就要怀疑绿帽丈夫。王俊波和你老婆,均是被人在近距离突然枪杀的。杀人者用的枪,就是王俊波副局长佩戴的77式手枪。你也知道,王俊波是警校的尖子,拔枪最快,射击最快。根本不可能有人抢枪,然后将他制服甚至射死。唯一的可能,就是那个杀人犯和王俊波认识,用什么手段将手枪骗到手才杀人。杀人犯枪法很不错,杀2个人均是一枪射穿心脏,绝对是玩过手枪的人。你说说看,王俊波的熟人又会用手枪,不是你又是谁呢?你老实交代了吧!

杜培武:我连他们2人约会的事情都不知道,怎么谈得上去杀他们?你们搞错了。21日当天我都在戒毒所,很多人看到,没作案时间。

民警沉吟了一会:好吧。我们姑且相信你。大家都是同行,我们也不赶尽杀绝。你先去睡觉,明天我们继续谈。杜培武,我劝告你。如果案子是你做的,我们总能查出来。

民警又说:杀人偿命!你杀了2个人,就算枪毙也不亏了。人如果真是你杀的,你老实交代,我们也不会为难你,更不会收拾你。你生活上有什么要求,我们尽量都满足你。你也是公安,道理你自己懂,也不用我们多说。

于是,杜培武被允许暂时睡了一会。

随后,又进行了7天连续审讯,直到5月2日。

身为警察的杜培武,自然懂法。

他多次向审讯民警索要留置他的法律手续,对方只给了他一张《传唤证》。

杜培武说:一张传唤证最多只能留置我12个小时,你们却关我10个昼夜,又拿不出其他法律手续,凭什么还要扣押我?

审讯民警不屑的说:‌我们想扣你就扣你,还要什么法律手续?‌‌

到了5月2日,连续10天审讯下,专案组毫无收获。

为什么呢?

杜培武确实没有做过案,一无所知,根本无法交代。

同时,杜培武有些嫌疑,却没有任何证据,警方也不能肯定。加上杜培武毕竟也是警察。如果他不是凶手,大家将来总要见面的,不能随便动刑。

到了5月2日,专案组只好将杜培武暂时释放,送到他的单位(昆明市戒毒所)软禁。

杜培武被安置在一间有铁窗的办公室内,门口由民警24小时守着,等于变相关押。

在审讯杜培武的同时,专案组四处寻找证据。

专案组在圆通北路反复调查,发现了奇怪的事情。

周边群众一致反应:根本没有听到过枪声!

同时,圆通北路附近就是动物园、几所大学和居民区,人来人往,相当热闹。

显然,歹徒开枪杀人,不会选择这种地方。

甚至王俊波和王晓湘在死前发生亲密接触,说白了就是偷情,也不可能选择这种地方。

看起来,圆通北路不是案发第一现场。

哪里是第一现场呢?这根本没有办法确认。

昆明是个非常大的城市,高达2万多平方公里,偏僻的地方也有很多,到处都可能是第一现场。

车上被人清理过,没有发现任何指纹和足印,也没有发现其他任何证据。

2名死者的钱包、传呼机等财物失踪,似乎是抢劫的样子,也不排除是伪造抢劫现场迷惑警方。

专案组又扩大视线,围绕杀人抛尸现场走访了数百名群众,查证了上万条信息线索。在确定了一个又一个的嫌疑人后,经查证后又一个一个地排除了。

这边,王俊波副局长被害后,他的亲人一直闹着要破案。

王的家属认为,王俊波人缘非常好,根本没有仇人,不可能是仇杀。

如果说抢劫杀人,为了王俊波身上那点小钱,去枪杀2个民警,这不符合逻辑。况且,如果真是劫财,为什么不将那辆面包车开走卖掉?至少也能卖几万元。这说不通。

王俊波和王晓湘发生婚外恋后,突然双双被人枪杀。最有可能,就是会用枪的绿帽丈夫杜培武报复杀人。

诚然,王俊波家属的怀疑,确实有一些道理。

这边折腾了几十天,专案组毫无收获。

涉枪杀人案件,本来就属于必破的恶性案件。

现在是光天化日下,枪杀2个民警,其中1人还是副局长,这可是大案的大案。

加上昆明正在筹办9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,各级政府对社会治安都非常重视。

该案被列为云南省公安厅督办案件,成立了422专案组。

因毫无线索,公安厅被迫向公安部求援。

后者派来了某著名专家,名字就不说了,当过警察的应该都知道是谁。

这个专家分析了案件,做出了一个判断: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,歹徒很可能是警察。

死者王俊波是被拷在车上后,突然被人开枪打死的。弹头和弹壳都在车内找到,说明歹徒在车内开的枪,距离死者不过半米。

子弹准确射穿王俊波的心脏,王当场死亡。

而王晓湘没有戴手铐,也是突然之间被射杀的。

根据分析,王俊波先中弹后,王晓湘才被打死。但王晓湘脸上并没有惊恐的表情,说明歹徒是在2到3秒内连续开枪。王晓湘还没有明白怎么回事,就心脏中弹死了。

在这么短的时间内,歹徒连开2枪,均准确射中心脏,可见歹徒枪法非常好,肯定受过手枪射击训练。

自然,昆明有不少中越战争退伍老兵,但普通士兵不会训练手枪射击,军官手枪射击技术也不算高明。

真正的优秀手枪射手,几乎都是警察。

所以,歹徒是警察的可能性比较大。

就像上面说到的那样,2人是被王俊波佩戴的77式手枪打死的。

而王俊波是著名的快枪手。遭到突袭后,他只需要2到3秒就可以拔枪射击,绝对不会坐以待毙,更不可能随便将枪支交给歹徒。以王俊波的技术,即便有数名歹徒也不是他的对手。

那么,最大的可能就是:歹徒认识王俊波,用了什么手段将手枪先骗到手,然后突然射击。

不过,这个老专家也说:一切都是推论,没有证据。你们可以继续审讯杜培武,看看他又没有作案时间,会不会主动交代证据。

这边,专案组分析杜培武是否有作案时间。

根据时间分析,王晓湘和王俊波是21日晚上20点被人枪杀的。

而戒毒所同事,曾经在19点40分和21点30分见到过杜培武。

根据戒毒所的门岗反应,夜晚进出戒毒所大门的人很少,他们可以肯定杜培武没有出去过。

不过,戒毒所的一侧,有一个断墙缺口,平时经常有人出入。

这里只有1个保安守着,看见是穿警服的就不会阻拦,也不看具体是谁。

那么,杜培武还是有可能溜出去杀人的。

不过,两人被杀是在20点,那么杜培武就没有作案时间。

杜培武19点40分和21点30分还在戒毒所,之间相聚只有1个多小时。

期间,杜培武要溜出去杀人,然后将面包车开到二十多公里外丢弃,再返回戒毒所,自然是不可能的。就算是职业杀手007,也没有这么高的效率。

唯一的可能,就是杜培武是在戒毒所附近,将2人杀死在车内。然后,杜培武暂时不管车,在21点30分之前先回到戒毒所,故意让别人看见自己。

随后,他伪装在22点睡觉,然后又溜出去,将车子开到几十公里外丢弃。

这样做的话,时间还是比较充裕的。

不过,以上的只是推论而已,毫无证据可言。

那么,杜培武究竟有没有开枪杀人呢?

通过提取杜培武的衣服做射击鉴定(拉曼鉴定),发现其中一件有过近期射击的痕迹。

诚然,如果有证据证明杜培武是凶手,这个拉曼鉴定就很有用。

它可以侧面正面,杜培武近期确实开过枪。

不过,这种鉴定无法确定具体时间,可能射击发生在几小时内,也可能发生在十几天内。

杜培武既然是警察,就会接触枪支,存在练习射击的可能。

如果没有完整的证据链,这个拉曼测试说明不了什么。

没有任何可靠证据,专案组被迫采用了测谎。

6月30日上午,几个办案人员将杜培武从戒毒所带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CPS心理测试,即俗话所谓‌‌“测谎仪‌‌”测试。

在国外,测谎作为一种辅助侦查手段,准确度可以达到百分之九十。

即便是百分之九十,仍然存在百分之十的误报。

国外一般只将测谎作为辅助手段,不作为证据。

于是,在6月30日全天,测谎人员反复对杜培武进行测谎。提问包括:4月20日晚你有没有离开戒毒所?是不是你上车开枪把他们杀死?是不是你用王俊波的枪把他俩杀死的?

测谎的结果是4!

一般来说,如果结果低于4,代表测谎者没有说谎;如果是4到6,说明测谎者部分问题说了谎;大于6,才说明测谎者基本都在说谎。

得到这个结果以后,专案组大喜过望。他们不顾测谎只能作为参考,直接认为是杜培武涉案的确凿证据。

自然,专案组忽视的是:测谎期间如果被测试者出现情绪波动,会严重影响后果。

而杜培武回忆:其中1个测谎员,是中院20出头的小女孩。这女孩很厉害,因对我的一些回答不满意,伸手就扇了我2个耳光。

7月2日,杜培武正式被刑事拘留。

到了这时候,自然就动刑了。

从6月30日晚到7月19日,发生了一场令杜培武永生难忘的‌‌“高强度‌‌”审讯。

当时怎么动刑就不多说了,不然文章又要挂掉。

杜培武被释放的时候,脑部出现萎缩,这是头部被皮鞋重踢的结果。

杜培武回忆,当场就被踢的吐血,随后吐血长达2个月。

杜培武的双手,都出现一定程度的残疾。这是被戴上手铐以后,又被用脚重踩或者被倒着吊起的结果。

至于电棍,属于带有娱乐性质的小玩意。

“每到阴雨天,我的手指就发麻。”多年后杜培武伸开他的五指说,经法医鉴定,杜培武的双手植物神经紊乱,这是电击留下的后遗症。“一个手指接一个手指地电,电池电干了当着我的面换电池。”

后来的报道写到:这一幕并非发生在某个秘密场所,而是在公安局的大院里上演。杜培武早已变了调的、令人毛骨悚然的惨叫声,使得许多正直的警察不寒而栗。他们中的有些人后来挺身而出,作为刑讯逼供的证人。

杜培武自己回忆:整整20天,我基本没有睡过觉。跪在地上回答问题就是最好的休息,也只有这个时候我才能缓一缓,补充一下体力。当时只有一个想法,赶快死了算了,不要再受这种活罪了!

大家想想看,江姐不过被用竹签子夹手指而已,没被这样打过。如果只是打一两次折磨一二天,硬汉还能挺过去。

动刑长达20天,就算江姐复活怕也坚持不过去。

杜培武撑了1周,最后还是垮了。

这也源于审讯民警的一次交底:是不是你干的,你都要背着。我们为了查你的案子已经2个多月没休息了,我们怎么交差?

还有一句:宁可错杀,没有错放!杀错了你,我大不了去坐牢!

杜培武很快交代了所谓的作案经历:1998年春节以来,我发现妻子经常偷偷和王俊波通电话。妻子意外怀孕后,更加怀疑她与王俊波有染,我就想教训教训这两个人。4月18日,我打电话约王俊波到昆明参加同学聚会。4月21日,我叫王晓湘与王俊波联系,以到玉龙湾为名把二王诱骗到戒毒所外。我上车后,借口看看王俊波佩戴的手枪,暗中上膛,随即质问二人是什么关系,激愤中开枪射杀了王俊波和王晓湘,并用枪柄击打二人面部,把王晓湘的牙齿都打碎了。作案后,我把车开到戒毒所门外,21:20分打了牛奶,制造人在所里的假象,并多次拨打家中电话和王晓湘的传呼假装寻找妻子。22日凌晨3:00,我从戒毒所断墙处潜出,将车开往昆明市区,弃车抛尸。

杜培武的交代似乎很完美,但仍然存在一个巨大的问题:王俊波的77式手枪和他们的随身财物去了哪里?

杜培武说自己骗到了王俊波的77式手枪,将奸夫淫妇杀死后,将手枪扔掉了。

这个案件基本没有证据。

如果杜培武能够交代出77式手枪扔到了哪里,就可以说是罪证确凿。

于是,专案组反复逼迫杜培武交代手枪的去向!

吃打不过,杜培武只得交代了一个又一个扔掉手枪的地点。

专案组带着杜培武去那些地方找枪,总是一无所获。

如杜培武交代,将手枪扔在了昆明银河酒家门口的垃圾桶。

一行人赶到银河酒家,被告知这里根本就没有垃圾桶。

为此,每次找枪失败后,杜培武就会遭到一顿痛揍。

专案组为了落实这唯一的证据,不惜放话给杜培武:只要你交代出枪支去向,我们保证留你一条命,判你死缓或者无期。我们说到做到!不然,一定判你死刑。

可惜,杜培武没有这支枪,无论如何也变不出来。

受不住拷打,杜培武只得再次胡说:枪支被我拆散,扔到滇池里面冲走了。

专案组无奈,只能寻找别的证据。

最终,出现了一个所谓面包车离合器上的泥土,和杜培武鞋子上泥土一致,同时气味经过警犬辨认一致。

不过,这个证据被杜培武律师视为:标准的假证据,不知道怎么编造出来的。

甚至鉴定的当事人也说:我只说可能是杜培武的气味,最后不知道为什么变成了就是杜培武的气味。

后来昆明警方把嗅源送到南京去鉴定,结果两只警犬的反应截然相反。

杜培武身为民警,自然知道持枪杀死2人肯定是死刑。

在求生欲下,杜培武多次翻供,希望有人能够为他伸冤。

7月19日,杜培武被送到昆明市第一看守所关押,在向同号的犯人再三询问,知道看守所民警不会打人的情况后,杜培武于7月28日分别向驻所检察官和市检察院提出《刑讯逼供控告书》,并向驻所检察官展示他手上、脚上、膝盖上受刑被打后留下的伤情。

次日即7月29日,该检察官当着2名管教干部及上百名在押犯的面为杜培武验伤、拍照。

杜培武毕竟是警察,看守所内也有熟人。

熟人见到杜培武时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一个精干英武的小伙子,竟然成为“目光呆滞,步履蹒跚,2个手腕和双脚踝均被手铐、脚镣吊烂、化脓,手背乌黑,肿得像戴着拳击手套似的!”

然而,这些不能改变杜培武的命运。

9个月后,也就是1999年1月15日,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,判处杜培武死刑。

宣判后,杜培武不服,当庭上诉。

庭审期间,出现了很搞笑的一幕。

杜培武的辩护律师刘胡乐,将所谓的证据一个个推翻,认为当事人完全无罪。

没想到,最终宣判还是被判处死刑。

在强烈的求生欲望驱使下,杜培武不顾一切地高声申辩:“我没有杀人!我受到了严刑逼供!……”

审判长火了:“你说没有杀人,你拿出证据来!”

自己没证据证明杜培武有罪,却让嫌疑人自己证明无罪,也算创造世界纪录了。

如果这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情,真像是周星驰主演的无厘头搞笑剧。

此时的杜培武认为必死,万念俱灰。

他每天都写日记。据他自己供述,写日记的目的是防止发疯。

一篇篇日记,让人触目惊心。

今天是我被判死刑的第36天……死神即将来临,生命就要逝去……全家人在为我的冤案四处奔波……可想困难是如何之大,希望是如何之渺茫。

今天是4月6日,省高级人民法院来对我进行了复核,时间很短,我知道,我这个冤案再也没有机会讲话了。从今天开始,我随时都可能离开人世。这到底是为什么?为什么?!我做鬼也不会放过那些制造冤假错案的人,我到了阴间一定要找王晓湘问一问,到底是谁杀了他们?为什么要我来背这个黑锅?

今天是4月14日。现在,……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睿睿(儿子),这么小就成了孤儿,他太可怜了,而且,我的冤案不知会对他的成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……我死后,请父母把我的骨灰带回山东老家,葬在爷爷奶奶的坟旁

今天是4月19日,有又一批人“上路”了(死刑犯被执行枪决)。从1998年7月19日我被送进来至今,已见到5批人“上路”了……面对这样的情况,请家人把我最后穿的衣服准备好,送来给我。

今天是5月13日,对于我的冤情,难道这个世上没有一个人能够辨别是非吗?古时有个包青天,能断天下冤案,今天的世上就没有一个像包青天一样的法官吗?

今天是6月8日,在我被冤死之前,我想把自己的肾脏卖掉,把钱留给睿睿,……本来,我想把眼角膜也卖掉,但我又想要留着眼睛,在阴间我要睁着眼睛看到我的冤案澄清。特别是看到那些制造冤案的人遭到报应,受到惩罚。我始终坚信,是冤案总会查清的,只要天地还有公理,即使活着看不到冤案昭雪,死后天地也会还我一个公道。

这段时间,和杜培武同号的犯人反应:杜培武精神几乎崩溃。极度的死亡恐惧,使他经常从恶梦中突然惊醒。只要一听到铁门的响声,杜培武就会浑身发抖,以为要送他去刑场……

杜培武要感谢他的律师,顶住巨大的压力甚至恐吓坚持辩护。

刘胡乐律师从业17年,是云南著名的平反冤案律师。他是在杜案一审开庭前一天傍晚,才决定接下这个案件。

作为老律师,刘自然知道这个案子几乎不可能翻案,还会得罪一大批人。

为什么接下案子?刘律师多年后回忆:打动我的是杜培武的老父亲那双乞求的眼睛和纵横的老泪。我也是做父亲的人,能够理解他的感受。那一夜,我几乎彻夜未眠。

知道杜培武家经济困难,刘律师几乎没有收钱,代理费只收了1000元,二审则完全免费。

自然,给杜培武辩护可不是好玩的。

刘律师回忆:一审的庭审结束后,我刚回到办公室,就有人打来匿名电话“姓刘的,你很厉害呀,本来今天要杀杜培武的,被你搅停了。你小心点。过几天你也快进去了!”

在刘律师的强力辩护下,云南省高级法院也发现杜培武案件疑点重重,没有确凿的证据。

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,宣判无罪基本没有可能。

高院主审法官还是有良知的。他用尽全力,最终在1999年11月20日将杜培武改判死缓。

当时的资料写道:云南省高级法院做出终审判决,认定杜培武持枪报复杀人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但本案的具体情节和辩护人所提的意见有值得采纳之处,改判杜死刑、缓期2年执行。

不要小瞧这个改判,最低程度保住了杜培武一条命。如果不是这样,杜培武恐怕就是一个冤魂,后来能做的只是平反加恢复名誉而已。而他的肾脏、肝脏、角膜之类,今天倒可以好好地活在别人的身上。

在侦破杜培武杀妻案同时,昆明警方还有其他头疼的事情。

自1997年以来,昆明出现了一个武装抢劫团伙,四处作案。短短2年多内,他们先后作案23起,其中杀人5起,杀人劫车9起,盗窃机动车9起,共杀死19人,重伤1人。

这伙歹徒极为残忍疯狂,被害者很多被他们勒死后分尸熬煮,然后喂了狗和鱼,连尸体都找不到。

杀人分尸尚且其次,关键是这个团伙有枪。

1997年11月,官渡区3名联防队员夜晚巡逻期间,发现异常情况。1辆吉普车顶着另1辆吉普车,在路上行驶。

车坏了,为什么不找人修车,而是这么开车呢?

3名联防队员将吉普车拦住盘问。

谁知道,车上的人二话不出,突然用手枪连续射击,将3名联防队员全部打倒。

其中2人当场死亡,1人受重伤。

枪响后,1名路过的解放军战士,跑来查看怎么回事,也被他们一枪打死。

重伤的联防队员很机灵,他倒在地上装死。期间,联防队员听到歹徒打电话,让同伙尽快来处理尸体,随后驾车逃离。

这个联防队员为了求生,重伤之下用双手爬行了2公里,滚到了草丛里。

歹徒的同伙已赶到现场,发现有1具尸体失踪,不敢久留,也迅速逃走。

同时,这个团伙还曾经杀死了2个民警、1名军人和多名政府公务员。

该案件,被列为仅次于张君案件的99年全国第二号要案。

公安部为了侦破该案,调动大量警力,终于在2000年6月抓捕了该团伙7名歹徒。

这个杨天勇团伙,主犯都是警察或者军人。他们作案目的并不是单纯为钱,更有报复社会的意思。

杨天勇身为从警18年的老警察,因工作不认真导致犯人脱逃,多次被处分,上升无望,薪水微薄。

杨天勇自认为有才能,混得不好是领导故意整他,发誓要报复领导,报复社会。

他同好友、诈骗犯肖力联手组成团伙。

他们在1997年7月,杀死1名警察,抢夺了1支54式手枪,随后开始在昆明连续杀人作案,直到3年后被抓。

被捕以后,杨天勇没有什么反抗,坦然交代了案情。

审讯期间,杨天勇态度傲慢。

上图是杀人恶魔杨天勇。

审讯他的民警训斥他滥杀无辜、草菅人命,杨天勇却讥讽的说:你们还不是一样。98年那个戒毒所民警杀妻案,你们还记得吗?民警被判了死刑,差点送了命。告诉你,案子根本不是这个绿帽丈夫做的,他老婆和奸夫都是我们杀得。我就不信,你能不知道真相?你们还不是草菅人命吗!

审讯民警大吃一惊,杨天勇却继续说:之前我们杀了几个人,因为风声紧就躲了一段时间。1998年4月21日,我们长时间不作案,手头很紧。我带着2个同伙去搞点钱用,准备伪装成警察抓嫖。晚上8点多,我们带着杀警抢来的54式手枪和手铐,穿着警服,开车面包车来到海埂路民族村附近。我们看到1辆面包车停在阴暗的地方,估计他们就是卖淫嫖娼的。我去敲开门,车里果然是穿便衣的一男一女,衣衫不整,神情慌张。我拿出54式手枪给他们看,说“我们是警察,请你们出示证件”。正常来说,我们这一吓,这些人无论是不是卖淫嫖娼,都会被吓住,老老实实给钱。谁知道这个男的掏出证件递给我,我一看,竟然是个公安副局长。我当时一惊,想赶快离开。又一想,这把54式手枪是我们杀警察抢来的。如果是普通人,看到手枪也分不清型号,没什么关系。但这男人是副局长,看到我的枪和我们的样子,肯定会出事。与其我们死,不如干脆杀了他们灭口!

杨天勇又说:我又看了那个女的证件,竟然也是警察,是市公安局通讯处的,长得挺漂亮的。这个女人不慌不忙,男人倒是有些心慌,说话有些结巴。他毕竟是个副局长,有地位,有身份。一旦偷情的丑闻暴露了,他的单位和家庭都要出大乱子。我说“不管你们是不是真警察,现在会怀疑你们卖淫嫖娼,跟我去队里调查”随后,我拿出手铐将男的一只手拷在车子上。这个副局长大概做贼心虚,竟然没有敢抵抗。我又问“你携带武器了吗?先交给我们保管”那个副局长没办法,拿出1支77式手枪交给我。我又要拷那个女警,没想到这女人很厉害。她说“你要铐我们,必须得到市局局长批准。你马上打电话过去,看看局长怎么说!我和局长很熟”然后,她好像有些怀疑,让我先出示证件。我已经下定决心杀人,一面将证件交给他,一面将77式手枪上了膛。那个女的看了我的证件,问“你是铁路分局东站派出所,怎么到这里来巡逻?杨天勇就是你?”我二话不说,突然对准副局长先开了一枪,枪响后他马上倒下死了。2秒以后,我又对准女的打了1枪,她也倒下去不动了。我怕他们不死,又用扳手对他们头部脸部砸了几下,砸的血肉模糊才停手。我们搜到手机2部、中文传呼机2台、微型录音机1部以及工作证、驾驶证、市公安局出入证等物品,全部都带走了。随后我们开车,将尸体的面包车扔到市区一个人行道上。

那么,杨天勇是在胡扯吗?当然不是了。

根据杨天勇的交代,警方打开了他家中的保险柜。

保险柜中赫然放着王俊波的那支77式手枪(枪号:1605825),以及王俊波的私人财物。

同时,这也解释了之前的疑问。

杨天勇也是警察,素质过硬,具有相当高超的射击技术。这样,他才能快速射击,一枪致命。这符合公安部专家的判断。

至于为什么王俊波没有拔枪抵抗?王确实是被欺骗,主动交出手枪。不过,这不是杜培武这种熟人欺骗,而是杨天勇伪装成抓嫖的警察,才让心虚的王俊波交出武器。

一案不可能有2凶,自然杜培武是被冤枉的。

2000年7月11日,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告杜培武无罪,同日将其释放。

此时,杜培武已经入狱2年之久。

入狱之前,33岁的杜培武身体强壮,精力充沛:我被所里公认身体好、精明能干,时常加班加点熬夜都无大碍。出狱后常有疲惫感,思考问题一两小时就觉得累。入狱前,我一头乌黑的头发,出狱的时候头上半秃,剩下一半也白了。这还是身体上的问题,精神上更是严重。出狱后好几个月,我只要看到穿警服的,就不自觉发抖,心发慌。很多同学同事来看我,我父母要求他们一律穿便服,不然不给进门。

悲剧的是:按照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的国家赔偿标准,杜培武只能获得不足3万元的赔偿。

2001年8月3日,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以刑讯逼供罪,一审分别判处昆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原政委秦伯联、队长宁兴华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、 1年零6个月缓刑2年。

缓刑也就是根本没有坐牢,比罚酒三杯要重一些而已。

实际上,因为侦破杜培武案件有功,这2人都曾得到提升。

庭审期间,秦伯联压根不承认有过刑讯逼供,宁兴华虽承认打过几次,却也不认罪。

更有甚者,宁兴华当庭怒斥杜培武:你没杀人,为什么承认?

妻子王晓湘被害时,杜培武压根不知道妻子和好友王俊波有婚外恋,甚至妻子之前流产的孩子,也很可能不是他的。

随后杜培武的一系列遭遇,可以说也是源自妻子的出轨。

这个直爽的男人,却不仇恨妻子。

“别人都认为我会恨她,但我真的恨不起来。”杜培武拿出王晓湘的照片说:“有时候,我会独自到晓湘的墓前坐上一会儿,给她说说孩子的事情,告诉她凶手已经抓到了。我想,她能听到的……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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