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的案件,发生在一个华人统治的国家。这就是新加坡!治安一向位于世界前列的新加坡,在80年代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咖喱人肉饭案件。1个壮汉被人残杀,还被煮成咖喱饭。这个案件侦破极难,最终结案方式也让人匪夷所思。
新加坡,一个非常美丽的小国家。
新加坡是面积仅有700多平方公里的小国,还没有北京通州区面积大(900平方公里)。
很搞笑的是:新加坡空军都是在别国训练的。
为啥?
国家太小,飞行员打个哈欠就飞入别国领空,要开战了。
新加坡人口今天有500多万,80年代只有300多万。
从新加坡建国开始,这里就是多民族聚居。
当年斯坦福·莱佛士爵士,带着白人军官和印度士兵来到新加坡,和当地的马来人和华人一同生活。
时至今日,新加坡还是多民族国家,华人占百分之七十五,马来人和印度人分别占百分之十左右,剩下的主要是白人和其他少数族裔。
扯了这么远,要说说正题了。
在新加坡,印度人的历史也很悠久。
最初英国总督手下的士兵,主要是骁勇善战的印度人(很多是锡克族)。
随着新加坡大发展,极其需要劳动力,印度劳工也大量引入。
时至今日,印度人早已在在新加坡扎根,泰米尔语也是该国4种官方语言之一(通行于印度南部、斯里兰卡东北部的语言)。
同在其他国家一样,新加坡的印度人也较为团结,自成一体。
新加坡无美女
印度人多聚集在一起居住,形成了大名鼎鼎的小印度。
而且印度人的家族观念很强,一大家人往往住在大屋子的无数小房间内。
家里的长辈男性是族长,维护一家的生计和荣誉,其他男人都会服从他。遇到有人损害家庭成员的利益,家里的男丁一般都会一同出面,很少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情况。
至于印度女人的地位很低,在家中一般无足轻重,也不会出去上班。这也是印度的文化传统,古代妇女还有跳火殉夫的传统,今天已经好太多了。
大约1984年12月中旬的一天,新加坡的小印度出现了一件怪事。
小印度,也就是实龙岗路街头垃圾桶里,突然出现了大量的咖喱饭。
咖喱饭分别装在十几个大垃圾袋中,胡乱塞在垃圾桶里。
垃圾袋太多,垃圾桶内塞不下,一些袋子就只能丢在地上。
众所周知,新加坡的法律非常严格,乱丢垃圾是要重重罚款的。
萨沙辅助:对首次乱丢垃圾者,最高罚款1000新元(约合人民币5000元);第二次被控乱丢垃圾者最高罚款2000新元(约合人民币1万元);而第三次或以上被控者最高罚款5000新元(约合人民币2万5000元)。乖乖隆地咚,丢几次垃圾,1辆奇瑞qq小汽车就没了。
但这里是小印度,谁都知道印度人比较团结不好惹。加上垃圾工本来也是孟加拉人,也不会为了这点小事去报警危害邻居(印度也有很多孟加拉人,其中一部分也信仰印度教),就大事化了了。
几个孟加拉垃圾工,骂骂咧咧的把垃圾清理走。
期间,有2个垃圾工发现了异常。
年纪大的垃圾工说:这咖喱饭什么味道?你闻闻。怎么这么奇怪!
年轻的垃圾工说:是啊,怎么和我们孟加拉的咖喱不一样。是不是印度人特有的咖喱饭?
年纪大的垃圾工说:怎么可能。我邻居就是印度人,闻了几十年他们家的咖喱饭,也吃过很多次。这咖喱的味道到没错,可从没闻过这种肉味。
年轻的垃圾工说:会不会是那个(猪)肉?
年纪大的垃圾工说:这就不知道了,有可能。真晦气,让我们穆斯林(孟加拉人大部分信仰伊斯兰教)处理这些东西,这些印度佬真不讲公德。
2个人满脸恼怒,将垃圾清理干净。
虽然他们感到异常,也没当回事,更没有向上级汇报。
于是,这事就这么过去了,直到2年多后的1987年1月。
新加坡的刑警重案组探员阿拉马莱,正坐在办公室发呆。
在周边其他东南亚国家,刑警是最忙碌的职业,一年到头在外奔波,还有生命危险。
在世界治安排行第二的新加坡,刑警是个非常轻松的职业。
刑警平时主要工作,就是捉拿上岸寻欢作乐的各国酒鬼水兵。
新加坡的朋友介绍,本地美女就算深夜穿三点式泳装夜行,也绝对没有危险。在新加坡,不要说强奸,就算猥亵甚至调戏妇女也是重罪。16年有个中国籍女服务员,在新加坡被混混强奸。这个混混随后被判刑17年,还被鞭打22次。知道鞭打22次什么概念?就算壮汉,一次最多被打4鞭,再多就要出人命!
这2周,阿拉马莱都没有事情,闲坐在办公室整理以往案件记录。
此时,突然1个电话打过来。
阿拉马莱拿起电话,这是1个资深线民(印度人)。
即便治安良好,警方也需要防微杜渐,四处都安插了线民。
根据警方规定,只要线民提供有价值的走私、偷渡、盗窃、贩毒(当时还不常见)、破坏公物的线索,就可以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。
接到电话以后,阿拉马莱认为又是盗窃和破坏公物的小事,颇有些不耐烦。
谁知道,线民在电话中的声音相当激动,说他发现了一起预谋杀人案。
预谋杀人案?不可能吧。
80年代,新加坡一年最多几起杀人案,基本都是:感情纠纷冲动杀人、酒鬼闹事伤害致死,至于预谋杀人极其罕见。
线民在电话里面说的很清楚:有个印度男人被杀了。死后,他还被碎尸后扔在大街上。
新加坡又不是索马里,还有这种事?
阿拉马莱觉得匪夷所思,一度询问线民是不是喝了酒。
线民恼怒的说:警官,我没有喝酒,我很清醒。我确定这个案件发生过,不过2年前的事情了。我这次提供线索不是为钱,只是因为死者是我的同胞。你赶快去查。
随后,线民提供了包括凶手和受害者名字以及作案手段后,挂断了电话。
奇怪了,是不是线民为了捞钱故意胡扯?
不会的,这个线民一向诚实,况且也说了这次不收钱。
再说,人命关天的事情谁敢虚构?谁敢把警方耍着玩?
左思右想,阿拉马莱还是向上级石坤成警监汇报。
石坤成警监听说是杀人案,非常重视,指派能力很强的林光明探长负责参与调查。
石坤成警监还下令:你们必须每天向我汇报,调查的进展情况。
于是,阿拉马莱和林光明分头行动,追踪被害人和凶手。
根据线民的线索,阿拉马莱调查了被害人阿耶甘诺的档案。
阿耶甘诺
这是个38岁的印度男人,身强力壮,孔武有力,性格粗野。
桀骜不驯和生性野蛮,阿耶甘诺在印度同家族闹翻,据说还打了族长。这家伙犯了大事,在印度混不下去了,只身来新加坡找工作。
身体好又懂得英文,阿耶甘诺被新加坡公用事业局雇佣(新加坡的国家水务管理机构),担任樟宜机场附近一处设施的看守员。
阿拉马莱赶到公用事业局进行调查,果然发现了异常。
根据公用事业局的记录,2年多前也就是1984年12月12日,看守员阿耶甘诺没有上班,也没有请假。
第二天13日,事业局打电话到他家里询问,阿耶甘诺的妻子拉美雅丝(印度人)回答:我丈夫说去马来西亚旅游了,昨天就走了。他难道没向你们请假?
事业局觉得很奇怪。
阿耶甘诺性格粗野又喜欢喝酒,工作却一向比较认真负责,从没有无故缺勤。
况且阿耶甘诺之前已经申请休假,时间是从12月21日开始,怎么突然提前到12日?这不符合常理啊。
看守员的工作和其他工作不同!
你一旦请假,事业局就必须安排其他人临时接替。
阿耶甘诺不告而别,就打乱了事业局的日常工作安排。
不过,当时没有手机,事业局无法联系上阿耶甘诺。
事业局的官员猜测,也许是阿耶甘诺喝多了酒,忘了请假吧。
小事一件,事业局也就没重视,安排另1个印度看守临时代替。
没想到,阿耶甘诺却一去不回,到了6天后的18日还没回来。
事业局几次打电话询问妻子拉美雅丝,后者推说不知道,自己也在找人。
到了18日,拉美雅丝见事业局催的急,干脆去警察局报案。
她说丈夫去马来西亚云顶赌博,快一周了还没有回来。
警察局对这个报案没有重视。
毕竟阿耶甘诺已经38岁,不是小孩子了,不可能走失。
他还是个大块头,孔武有力,受过专业格斗训练,一般人也绝对不敢招惹他。
况且,警方简单调查了阿耶甘诺的背景,发现此人生活比较简单。
除了嗜酒和脾气暴躁外,阿耶甘诺也没有其他不良行为,更没有仇人。
当时新加坡还没有赌场(李光耀曾公开表明:只要我活着,新加坡就不会有赌场)。很多新加坡人,就去马来西亚云顶赌场。
赌徒哪里管什么时间,赌瘾犯了怕是十天半个月不回家也是寻常事。
新加坡赌场
而且,这家伙是在马来西亚失踪,新加坡警方也无从查起,要查就要动用国际刑警。
所以,当地警方做了登记,告诉拉美雅丝如果丈夫几天内还不回来,就再来报案。
他们会联络马来西亚警方,一起调查。
不过,拉美雅丝从此就没有来过,警方怎么打电话也联系不上她,去她家里发现人去屋空(邻居说她已经回印度了)。
新加坡的印度人、马来人,也有突然回国就不回来的很多先例,警方根本没有重视,也懒得去印度或者马来西亚去找人。
这起报警,也就不了了之。
那么,阿耶甘诺究竟回来了没有。
现在看来,显然是没有。
阿拉马莱又去了事业局,发现阿耶甘诺之后就没有来上过班。
更重要的是,阿耶甘诺工作期间,向事业局借了一笔不小的贷款,至今没有还清。
事业局曾经找到拉美雅丝,要求代替丈夫还钱。
拉美雅丝和3个孩子却不知去向,事业局也无可奈何,作为一笔坏账挂起了事。
一晃就是2年多,阿耶甘诺始终没有出现。
由此,阿拉马莱这路刑警,可以确定所谓的受害人阿耶甘诺确实失踪了。
林光明探长这边,也有很大收获。
根据对拉美雅丝的调查,发现这个家族并不一般。
拉美雅丝和孤身来新加坡的阿耶甘诺不一样。她是跟着整个家族,一起登陆的。
可惜,他们家族混的并不好,全家一直住在乌节路长老会(基督新教的一派)礼拜堂的宿舍里。
拉美雅丝的父亲已经死了,只剩下3个哥哥和1个母亲。
家庭贫穷,拉美雅丝无法嫁给较好的人家,只能委身于名声不佳的阿耶甘诺。
嫁给阿耶甘诺时,没有按照印度传统,准备丰厚的嫁妆。
自然,阿耶甘诺自己混的也不怎么样,本不该要求太多。
谁知道,阿耶甘诺却因此对拉美雅丝和他家族,极为不满和蔑视。
因传统和宗教,一些印度男人往往不把女人放在眼里。
根据印度国家的调查,曾经有百分之六十的印度男人,曾经打过妻子。
自然,受过高等教育的印度男人,大多不是这样。
可惜阿耶甘诺是个没文化的看守,又嗜酒如命,经常酒后殴打拉美雅丝。
在新加坡,殴打妻子也是犯罪,可以坐牢几个月加上让人闻风丧胆的鞭刑。
遗憾的是,新加坡的印度人比较封闭,不习惯用法律解决家庭问题。
拉美雅丝只能忍气吞声,暗中向娘家哭诉。娘家开始也忍了,他们认为这只是寻常的家庭矛盾。
谁知道,阿耶甘诺的殴打变本加厉,连续几次将拉美雅丝打伤住院。
这下子,就让拉美雅丝的几个哥哥彻底愤怒了。
打老婆并不是稀罕事,谁却能下这么重的手?
这种情况下,一般女人的娘家男人都会出面。
一次殴打后,拉美雅丝的2个哥哥红着眼睛赶到,和阿耶甘诺发生激烈争执,最终演变为打斗。
没想到,阿耶甘诺身体太壮,又懂一些印度武术卡拉里帕亚特。
拉美雅丝的2个哥哥联手,竟然没打过他。他们反而吃了亏,都被打倒。
之后,拉美雅丝考虑3个孩子,又咬牙回去和丈夫一起生活。
没想到,打伤大舅子后,阿耶甘诺气焰更是嚣张,肆无忌惮。
不到1年,拉美雅丝又被连续殴打几次,被迫离家出走,回娘家哭诉。
他的2个哥哥明知道不是对手,仍然先后找阿耶甘诺闹过几次,也厮打过几次。
只是每次打斗,哥哥们都不占便宜,双方积怨很深。
关键是,这种家庭矛盾,能够导致杀人吗?
似乎不太可能。
林光明探长和阿拉马莱将获得的情况,汇报给上级。
上级认为,阿耶甘诺确实存在被杀死的可能。
由此,新加坡警方立案,全力侦查。
立案后,警方系统的调查了阿耶甘诺和拉美雅丝哥哥,又有突破。
拉美雅丝宣布阿耶甘诺,去了马来西亚赌博。
警方反复调查,新加坡方面没有他的出境记录。
警方去马来西亚的云顶调查,也没有阿耶甘诺在赌场的开户记录。
调查阿耶甘诺的同事,同事说阿耶甘诺嗜酒成性。但(根据印度教的传统)阿耶甘诺从不赌博,连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也不玩。
可见,拉美雅丝是在说谎。
同时,调查拉美雅丝2个哥哥,警方也有很大收获。
这2人,都不是什么善类。
他的1个哥哥,在印度曾经有犯罪的前科。在1973年,这个哥哥因持械抢劫,被印度政府判刑1年半。
另外1个哥哥,没有什么劣迹,只是在联邦道巴刹开肉铺。
肉铺伙计反应,这个哥哥性格也非常强悍暴躁,周围邻居都很怕他,绝不好惹。
只有拉美雅丝最小的哥哥,性格比较温和,担任教堂的看守。
根据邻居反应,拉美雅丝被殴打后,他的哥哥曾经找到妹夫,要求和妹妹离婚。
阿耶甘诺自知条件不佳,还有3个孩子,坚持不愿意离婚。
他说:我的老婆,我想打就打,你们管不着。你们要是让他去新加坡法院起诉离婚,我就拿刀去杀了你们全家。你们知道,我什么都敢做的。
当时2个哥哥非常愤怒,3人又扭打成一团,邻居们好不容易才将他们拉开。
拉美雅丝的大哥吼道:你啥我们全家?小心我先杀了你。
这也许只是打架后的气话,也表示双方矛盾激化。
看来,这2个人确实有仇恨妹夫屡次殴打妹妹,愤而杀人的可能。
这边,警方盘问拉美雅丝本人。
拉美雅丝是个瘦弱的女人,一看就是很胆小。
在和警方交流期间,拉美雅丝无意中说出了一个重要的细节。
就是在阿耶甘诺失踪前,拉美雅丝再次被打住院。这次不同,拉美雅丝已经有了身孕。因为丈夫的暴打,导致孩子流产。
警方认为,印度人非常重视家庭,丈夫殴打妻子导致流产是极大的暴行,任何印度人不可能忍受。
很有可能,这就是阿耶甘诺被杀的直接导火索。
更重要的是,警方又询问当年的孟加拉清洁工。后者迅速回忆起,12月上旬,小印度出现大量咖喱饭的情况,其中的肉很奇怪。
现在看来,这个咖喱饭里面的肉,很有可能就是被杀害后肢解的阿耶甘诺。
于是,从1987年1月10日开始,警方根据线索尤其是线民举报,2个月时间陆续传唤了32人。
这32人除了拉美雅丝的3个哥哥以及母亲以外,还有周边的邻居和熟人(都是印度人)。
在新加坡,杀人是要除以绞刑的,知情不报也是犯罪。
不是所有的印度人都不懂法律,也不是所有印度人会私下胡来。
拉美雅丝家族完全否认作案,有些知情人却不愿意为他们背黑锅,主动愿意提供线索。
几个邻居和同事,先后提供了很多珍贵的资料。
最终,警方认为拉美雅丝家族有重大作案嫌疑。
3月24日,警方分为五路,分头突击裕廊东组屋区、樟宜一间假日营的宿舍、花拉公园和乌节路两间礼拜堂的宿舍。
整个行动历时7个小时,抓捕了8人,分别是拉美雅丝、他的母亲、他的3个哥哥和3个嫂子。
自然,这8人根本不承认杀人。
于是,新加坡警方使用了反复盘问,尤其是疲劳战法,花费了好几天时间,终于让他们开口。
8人的口供大体对得上,还包括很多作案的细节。
警方:拉美雅丝,你把作案经过交代一下。
拉美雅丝:之前的事情,你们都知道了。我丈夫嗜酒,酒后几乎天天打我,几次把我打伤。你知道,我们印度女人一般是不能离婚的,离婚会使得家族蒙羞。我开始一直都忍着。但他变本加厉,不但打我,还几次将我哥哥打伤。我实在没办法,想要离婚。我丈夫却威胁我,说离婚了就要杀我们全家。我丈夫脾气非常暴躁,在印度也是打伤了亲戚才逃到新加坡的。 他从不开玩笑,一般说什么就会做什么。如果我离婚,他真的会来杀我们全家。在我被他又一次打进医院导致流产后,我3个哥哥商量了好几次,要怎么对付他。最终,哥哥们觉得只有一个办法, 就是下手杀了他们。我丈夫是个莽夫和恶棍,对付这种人恐怕只能将他杀了,一了百了。同时,我们又可以将他的财产吞下,用于将来我和3个孩子的生活费用。
警方:你们怎么动手的?
拉美雅丝:83年12月12日晚上,我欺骗我丈夫,说哥哥们请他吃饭,愿意给他赔罪。我丈夫没疑心,就去了我3哥看管的教堂。他进去以后,我们就拿出印度酒给他喝。他是个粗鲁的人,没什么心眼,拿起酒就喝,最后喝的大醉。我让哥哥们将他扶到后面的床上。我觉得这是我自己的事,不能连累哥哥,就设法支开他们。趁着屋里没人,我就捡起一根铁棍,将我丈夫活活砸死了。
警方:什么?是你杀的人?你哥哥们呢?
拉美雅丝:他们都不在教堂,不知道这回事。
警方:尸体怎么处理了?
拉美雅丝:我找到刀和斧头,很快就把他的尸体切成几十块,想要丢掉。但是,新加坡太干净了,这些尸块不能乱丢。我就想出一个办法,将尸块混合米饭咖喱,煮成了咖喱饭,第二天丢在小印度的垃圾桶里。这里的饭店很多,经常丢弃各种餐饮垃圾,应该不会有人注意到。
警方:什么?你1个人能处理这么多的尸块?你是不是在骗我们。是不是你哥哥们帮你做的。
拉美雅丝:没有骗你们,我哥哥们真的没有帮忙,都是我一个人干的。我杀了人,上绞架我也认了。和他们没有关系,请你们放了他们。我的3个孩子,还要靠他们抚养长大。
这边,拉美雅丝的大哥却有另外一种说法。
大哥:这事和我妹妹没关系,是我干的。她1个女人,怎么可能对付得了我妹夫这种壮汉。
警方:什么?你将你妹夫杀了?
大哥:就是我杀的。你们也知道,我不是什么好人,在印度抢劫犯过罪,坐过牢。谁知道,我妹夫比我还坏,简直不把我妹妹当人看,把她殴打到流产。我早就想杀了他!12日当天,我让我妹妹把妹夫骗到教堂来,然后支走了我妹妹。我趁着我妹夫多喝了几杯酒,突然用铁棍将他砸倒,捆绑起来。把他捆绑上以后,这家伙还嚣张的破口大骂,说要让我们都死。我气愤至极,用铁棍连续猛击他的头部,将他活活打死了。后来又煮成咖喱饭,丢在小印度垃圾桶。我有前科,知道怎么杀人,我弟弟和妹妹哪里懂这些!这事和其他人都没有关系,尤其和我妹妹无关。她还有3个孩子要照顾,请你们放了他。我二弟是开肉铺的,这事他也不知道,请你们也尽快放了他。我没有正当工作,我们全家人很多人,都靠二弟的肉铺才能生活。求求你们,尽快放了他们。
有意思的是,拉美雅丝的二哥也说了同样一番话。
二哥:人是我杀的,和他们都没有关系。在教堂里面,我用铁棍将我妹夫砸死的。我是开肉铺的,天天都要宰羊,碎尸对我来说小意思。我没有花费什么时间,就把他的尸体切碎了,然后煮成咖喱饭,丢在小印度垃圾桶里面。这事和别人无关,他们怎么可能懂得碎尸?只有我一个人懂。请你们把其他人都放了,我愿意认罪。我的肉铺请你们交给我的二弟和三弟经营,我们全家很多人都靠它生活。
以上,就是几个人的口供。
同时,有1个邻居的证据最为关键。
据他说,他第二天一早,来到教堂,看到桌上有煮好的咖喱饭。
他也没多想,盛了一碗吃了几口。期间,他觉得饭有股怪味,就将饭碗丢下走了。期间,他发现饭锅里的骨头,似乎不像羊的骨头(印度教不吃牛肉,穆斯林不吃猪肉,这里咖喱饭都是羊肉或者鸡肉)。
这个邻居感到毛骨悚然,立即回家。大概2年以后,邻居听朋友说,拉美雅丝的大哥一次喝醉酒,说他亲手将畜生妹夫杀了, 然后煮成了咖喱饭。
邻居听到以后,立即跑到厕所剧烈呕吐。但是,大家都是印度人,邻居也没有报警,只是私下向别人说了这件事。
一传十十传百,小印度的很多人都知道了此事,却没有人报警,直到线民出现。
印度女人也不容易啊
总体来说,这一堆人的口供,基本可以还原案件。
遗憾的是,不管是阿耶甘诺的碎尸,还是杀人用的铁棍、分尸用的尖刀甚至煮饭的锅,2年后早已不知去向。
新加坡警方经过反复搜索,还去垃圾填埋场反复挖掘,却一无所获。
警方认为,这起案件绝非一个人所为,应该是拉美雅丝全家的杰作。
看起来,12日,拉美雅丝将丈夫阿耶甘诺带到3哥所在的教堂。3个哥哥出面,再次要求妹夫同意离婚。但阿耶甘诺执意不愿意,还威胁要杀人。激烈争吵后,几人再次发生厮打。阿耶甘诺虽壮,毕竟双拳难敌四手,被3个人打倒,捆绑。
此刻阿耶甘诺还不服软,扬言只要放了他,他就拿刀杀人。拉美雅丝的几个哥哥恼怒之极,用铁棍猛击他的头部,将头盖骨打碎,将他活活打死。见人死了以后,有前科的大哥出主意,决定如何掩盖犯罪,如何处理尸体。
于是,由开肉铺的二哥出面,将尸体切碎煮成咖喱饭,由拉美雅丝的母亲扔到垃圾桶(女人不会引起人的怀疑)。
而教堂看守三哥,则仔细清洗了凶案现场的血迹和肉渣骨渣。
随后,大哥教妹妹拉美雅丝如何向事业局和警方怎么遮掩。
因大哥曾经坐过牢,他的这一套反侦察手段颇为有效,2年多时间这起杀人案不为人所知。
只是,就算能够肯定拉美雅丝一家杀了人,却很难定罪。
而新加坡是大英帝国法系,强调疑罪从无,也就是没有完全确切的证据链,不能判定有罪。
于是,关押几天后,警方首先将拉美雅丝的3个嫂子释放,她们并没有参加作案。
剩余的5人,则因涉嫌杀人被关押了接近半年。
在1988年的审讯时,新加坡法院认为证据不足,光靠口供和嫌疑人的认罪,根本无法定罪。
于是,法院当庭将包括拉美雅丝的在内的5人,全部当庭无罪释放。
不过,警方坚信拉美雅丝的3个哥哥杀死了妹夫。
他们想方设法,找到了一些侧面证据,主要是证人证词。
于是,2年后的1990年底,警方又将拉美雅丝的3个哥哥逮捕。
到1991年初,3人再次无罪释放,还得到了一些赔偿金,因为证据链不完整。
如果他们是在80年代的中国,嘿嘿嘿,大家说会怎么样。
直到今天,已经30多年时间,阿耶甘诺还是不见踪影,属于失踪人口。
至于拉美雅丝、他的母亲和2个哥哥嫂嫂,据说先后回到了印度。只剩下那个开肉铺的哥哥,仍然留在新加坡。
这个案件,应该永远不会有结果了。
印度人好凶啊,吓死我了!赶快吃碗咖喱饭压压惊。
声明:
本文参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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