震惊世界的香港雨夜屠夫:超级变态林过云奸杀4美女、拍摄全过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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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过云可以说是香港最有名的歹徒。这个极端变态的家伙,在雨夜残杀了4名美女。更可怕的是,他还将女性敏感部位切下,泡在防腐液中作为战利品。

 

1982年8月12日,香港旺角一家照片冲洗公司,出了大事。

当天,尖沙咀一家照相馆的职员张某,送来了一批等待冲洗的照片。

张某向这家店的老板解释:我们公司的放大机出故障了,已经到厂家报修。没办法,我们老板让我请你们帮忙,把这些照片放大冲印好。多谢多谢。

都是同行,互相帮个忙也没什么,旺角的老板当场就同意了。

和尖沙咀那家店不同,旺角照片冲洗公司的技术比较落后。

尖沙咀的店,是从英国购买的机器,洗照片完全实现了自动化,不需要人工干涉。

而旺角公司的设备虽也可以自动完成冲洗,却经常会出错,必须由1个职员进行最后的品质把关。

有意思的是,旺角的公司要面子,从没有公开这种事。别人包括尖沙咀那家店都认为,旺角店也是不需要人工干预的,也不会有人去看照片。

12日当天,是由职员陈某负责,一一校对洗好的照片。

看了几十张以后,陈某突然吃了一惊。

尖沙咀送来的照片中,有一张赫然是女性阴部的放大照片。

根据香港法律,私下拍摄这种照片,当然不违法。

但有人来放大,恐怕就不是自己放在家里欣赏的。如果是色情业拿照片来挂在店里做宣传,那么帮助冲洗照片的旺角这家店也会倒霉。

陈某警惕的将尖沙咀所有照片挑选出来,仔细观察。

顿时,陈某被吓得几乎尿出来。

这些照片,均是对1具年轻美貌女性尸体的解剖过程。可以看到,这个女孩从一个被胶带遮住双眼的尸体,变为了无数的器官。

照片极为血腥,但拍摄手法却颇为高明。

拍摄者重点拍照死者的女性敏感部位,阴部和乳房,完全按照欧美色情杂志的风格。

惊呆的陈某立即拿着照片,冲到老板的办公室。

陈某:老板,你看,你看。

老板一看,吓得双手发抖:这是谁送来的?

陈某:就是尖沙咀那家店。

老板:扑街。你没看报纸吗?这半年有好几个女孩失踪!阿陈,你做得好,我会给你加薪。你现在打电话报警。

香港警方迅速赶到。

       

当时,香港频发女性失踪案。82年2月到8月半年时间,已经有4名年轻女性失踪。

第1名失踪的女性叫做陈凤兰,27岁,是尖沙咀一家夜总会的舞女,已婚,长得很漂亮。

2月3日凌晨4点,在夜总会喝了很多酒的陈凤兰下班。因醉酒和下雨,陈决定打车回家,一去不回。

第二天陈的家人就报了案,警方经过调查,发现陈凤兰18岁就下海做舞女,社会关系复杂。

警方怀疑可能是黑社会将陈凤兰报复性的卖到东南亚,或者是高利贷因债务关系将她绑架。

最终,警方定为失踪案。

没想到,这竟然不是失踪事件。

2月11日,经过几天的暴雨,沙田城门河水暴涨。

在工人清理杂物的时候,突然发现了3个黑色塑料袋。

清洁工人打开一看,发现竟然是1个女人的人头和2支手臂。

工人受惊过度,当场休克。

这边,法医经过反复分析,认为这就是失踪的陈凤兰,她已经遇害。随后,陈凤兰另外的碎尸也分别被发现,只是缺少臀部。警方推测,部分碎尸被冲到了海里。

警方认为沙田城门河不是凶手抛尸的第一现场,尸块应该是被雨水冲到河内的。

案件毫无线索,大雨破坏了一切证据,又没有目击者。

目前香港警方唯一知道的是,陈凤兰最后接触的人是个出租车司机,但没人知道车牌号,也不知道他的样子。

万般无奈下,警方悬赏二万五千元,希望有人能够提供线索。

期间警方接到几个骗子的电话,却无一人能够提供真正的线索。

就在陈凤兰案件迟迟不能侦破的时候,又有新的失踪案件发生。

       

3个月后,5月29日凌晨5点,31岁的收银员陈云洁下班。因天降大雨,陈云洁被迫打车回家,也是一去不回,从此失踪。

1个月后,6月17日凌晨4点,29岁的清洁工梁秀云因大雨,下班打车回家,从此活不见人死不见尸。

半个月后,7月2日晚上11点,17的高中女毕业生梁惠心参加了谢师宴后,因雨下的很大,决定打车回家,由此杳无音讯。

警方认为,这4起案件都和出租车有关,很可能是1个司机做的杀人案。

除了陈凤兰以外,其余3人应该也已经遇害。

警方认为歹徒作案手段凶残,且肆无忌惮,频率极高。

杀死陈凤兰以后,歹徒等了3个月才作案,随后频率越来越高,到了半个月就作案的疯狂地步。

如果不能尽快抓住歹徒,恐怕他还会继续这样胡乱杀人。

香港是民主地区,媒体是自由的,不会受什么行政命令就不报道了。

一时间,各大传媒充斥着女性频繁失踪的新闻,给予香港警方极大的压力。

就在警方焦头烂额的时候,突然接到旺角照相馆老板的报警。

重要线索出现,警方顿时喜出望外。

警方将克疑解剖尸体的照片,交给法医鉴定。

法医反复分析,做出做出结论:这极有可能是凶杀案。根据照片判断,女尸的关节还没有僵硬,死亡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。如果是医学院的尸体解剖课程,尸体的死亡时间绝对不可能这么短。如果是大陆或者东南亚的照片,但女尸开始是穿着衣服的。这明显是香港女学生的服饰,绝不可能是大陆或者别的地方。另外,根据体态判断,死者非常年轻,不超过20岁,年龄同最后失踪的女学生梁惠心符合。

警方终于有了线索,惊喜之余自然不敢打草惊蛇,导致功亏一篑。他们暗中对照相馆进行布控,守株待兔。

心惊动魄的蹲守了几天,终于,8月18日,嫌疑人出现了。

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来取照片,走出店就被警方捉住。

期间,聪明的香港警方留了个心眼。

香港是民主法制地区,强调证据和程序,不能乱来。

于是,警方特别将一些其他的照片,混在这些解剖照片内。

这个男青年拿到照片以后,果然将不属于他的照片都挑出来。

可以确认,这家伙就是照片的真正主人。

男青年被捉住以后,有些惊慌。他说自己叫做林过云,照片也确实是他送来洗的。

警方:照片是谁拍的?是不是你?

林过云:怎么可能是我呢?我就是帮人跑腿的,拍照片的是《东方日报》的记者“四眼佬”。

警方:四眼佬真名叫什么?

林过云:我不知道。

警方:不知道?他的照片从哪里拍的?

林过云:我也不知道。我就是跑腿小弟。

 

这边,为了揭穿林过云的胡话,警方也在行动。通过旺角照相馆,警方找到了尖沙咀照相馆送照片的店员张某。张某承认,他认识林过云。

张某:大家都是摄影协会的,喜欢拍照片。林过云性格内向,平时很少说话,拍的照片还不错。我们聊过几次,就这样认识了,也谈不上什么交情。

警方:你为他洗了几次这种照片?

张某:连这1次,一共2次。大概是6月,林过云突然送来一些照片,拍的都是尸体和解剖。我吃惊的问他,怎么拍到的这些的?林过云说是他平时兼职在停尸房做摄影师,为警方拍照,赚点小钱,自己就暗中留了一份。他说其他地方不敢去洗,希望我能帮他这个忙。我看林过云平时就木讷呆滞,在停尸房工作倒也符合他的性格,就相信了。我怕别的同事洗照片时受惊,就亲自帮他洗。

警方:照片是什么内容?

张某:很吓人的,除了女性隐私部位的特写,就是开膛破肚的解剖。太血腥,我根本不敢多看。

显然,张某的话和林过云对不上。

这边,警方将张某的供述告知林过云,又将《东方日报》声明并无所谓“四眼佬”的结论也告诉他。

警方说,如果林过云需要,可以将《东方日报》所有记者的照片给他,让他辨认谁是“四眼佬”。

至此,林过云已经无从狡辩,开始沉默。

警方又对林过云背景进行调查,惊讶的发现他有前科。

林过云原名林友强,1955年出生,此时27岁。

他在香港出生,儿童时期一度去文莱随父亲居住。回到香港后,李国云在深水埗利玛窦中学就读,初中的学习成绩很好。后因为家庭出现剧变,林过云放弃求学。

高中毕业后,林过云先是在他父亲观塘康宁道的摩托车店打工,后来又在亲戚的空调店打工,负责帮人安装空调。

早在1973年,也就是林过云仅仅18岁时,他曾经因侵犯女性被捕。

有一名少女报警,说被人非礼。警察赶到红磡鹤园街1个公厕外,将正在逃离的林过云抓住。

少女介绍,她上完厕所出来后,突然被林过云拦住。林过云持刀胁迫她再次进入公厕,用手反复摸她的下体。少女震惊万分,以为林过云要强奸她。

奇怪的是,林过云摸完以后就逃走,少女急忙报警。

抓住林过云以后,警方发现他的思维似乎有些异常。

林过云自称只是做研究,一旦研究成功了会对世界有利,还说这是天父给他的其实,不知所云。

同时,持刀胁迫在香港是重罪,但林过云仅仅为了摸几下,似乎也不符合逻辑。

警方怀疑林过云有精神问题,送交精神科进行鉴定。

精神科医生认为:林过云确实精神不正常,不应该坐牢,需要送到青山精神病院治疗。

在精神病院治疗3个多月后,林过云才被释放。

又在社会上打工几年后,林过云觉得其他行业赚钱太少,也不自由。1978年,他考取了出租车牌照,将名字从林友强改为林过云,成为出租车司机。

1980年开始,因生意不好做,林过云开始专门开夜车,1981年加入香港摄影会。

 

可见,林过云不但有涉嫌性侵的前科,也是一个出租车司机,这符合警方之前对凶手的判断。

林过云具有重大嫌疑,法院很快开具了搜查令。

警方赶到林过云的家,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,进行大规模搜查。

这一搜查,将警察们吓得屁滚尿流。

这是1个3房2厅,面积不大,主要是林过云和弟弟、妹妹、父亲等人居住。

其中,林过云和大弟弟两人同居一室。

林过云是夜班司机,平时晚上七八点上工,第二天七八点回家。这种作息时间,正好和弟弟、父亲相反。

平时兄弟、父子接触不多,有时候一二周才能见到一次。

弟弟认为,林过云性格怪异,平时故意避开家人。虽工作原因很少见面,但林过云完全可以在家吃一两顿饭。

奇怪的是,林过云一日三餐都在外吃。偶尔妹妹煮了饭,林过云却碰都不碰,只是偶尔喝点汤。

即便是喝汤,林过云也是端到自己屋内闭门甚至上锁。

弟弟供述,林过云做事仔细,所有个人物品都放在箱子内上锁。

林过云性格内向阴沉,曾经在家里做过几件坏事,又被逮捕过,算是声名狼藉。虽是一母同胞,弟弟妹妹都不太愿搭理这个哥哥,家人关系淡漠。

在林过云弟弟的指点下,警方撬开了林过云的箱子和柜子。

这一下,就将警察们吓个半死。

在柜子中,赫然摆放着3个大玻璃瓶,里面浸泡着数个女性的阴部和乳房组织。

直到此时,警察认为林过云不过是强奸杀人,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变态的事情。

香港治安一直还算不错,几十年没有类似的案件。

在场的香港警察,绝大部分没有这种经历,有几个人直接呕吐起来。

除了可怕的人体组织标本以外,还搜出了上千张的女性隐私部位和解剖照片,看来都是林过云本人拍摄的。

另外,还有高达40多盒录像带,部分是色情录像带。

弟弟供述,平时林过云在家休息期间,不是看电视就是看录像,很少出门。

警方对录像带进行检查,发现其中3盒有些奇怪。盒子上由林过云亲笔书写“严肃的秘密”、“雨夜行动”、“第四次行动”。

对着3盒录像带,警方持高度怀疑,立即查看内容。

谁知道,录像带的内容又是让人震惊无比的。

放映期间,绝大部分警察因受不了退场,只有几个法医坚持看完。

这是解剖4具女尸的录像带。

“严肃的秘密”拍摄的是2月失踪的陈凤兰和5月失踪的陈云洁,“雨夜行动”遇害者为6月失踪的梁秀云,“第四次行动”为7月刚刚失踪的女学生梁惠心。

期间,一些法医也差点崩溃。

在录像中,法医们清楚的看到林过云,曾经将梁秀云的肠子塞入嘴里。

这种行为匪夷所思,1个法医当场呕吐起来。

罪证确凿,想赖也是不行了。

林过云父子

   

警方立即对林过云进行审讯。

当时的香港,虽然在60年代以后就没有执行过死刑,也并没有废除死刑。

警方大概是告知林过云,如果老实认罪,配合警方,最多就是终身监禁。如果林过云顽抗不交代,现有证据也足够定罪。

林过云的所谓雨夜屠夫杀人食人事件,把香港老百姓惊呆了。民间一致认为:林过云的罪行过于恶劣,骇人听闻!舆论沸腾,纷纷要求香港重新开启死刑,杀掉林过云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林过云权衡利弊,不敢抵抗,交代了所有的作案经过。

同时,警方对林过云的弟弟和父亲也有所怀疑,将2人列入嫌疑犯。警方的怀疑不是没道理。

林过云家面积狭小,居住着七八口人,林过云还和弟弟共居一室,睡上下铺。

那么,林过云解剖、碎尸、拍照、摄像都需要漫长的时间,且必然留下大量的血迹、残渣等证据。另外,受害者尸体也需要地方拜访。

以林过云家的狭窄程度,很难做到藏一具尸体不被别人发现。

正常来说,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似乎不可能不知情。

对此,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都坚决否认。

 

弟弟对林过云的犯罪表示吃惊:我知道我哥哥不是什么好人,但没想到他会杀人。他这人胆子不大,有时候逛街看到古惑仔打架,他就能吓得浑身发软。你说他杀人、碎尸还食人,说真的,我不太相信。不过现在想起来,有几天我是感觉到屋子里有些腥味,后来又有一种化学品(防腐剂)的味道。林过云先说是买的咸鱼放在箱子里,烂掉了。后来说化学品是什么樟脑丸,我也就没当回事。

至于林过云的父亲,对儿子的行为倒并不惊讶:我早就知道他会出事的。林过云心理有问题,从小就不正常。

警方:什么?你为什么这么说?

林过云父亲:我是个高级技工,林过云的妈妈是我的原配。结婚以后,家庭困难,我就离开家去文莱的油田工作,那边收入比较高。我和林过云他妈生了3个孩子,1个夭折了,另外2个就是林过云和他弟弟。在文莱工作了好几年,夫妻两地分居。我当时是壮年,忍不住生理需要,就又找了1个女人。香港是70年代才废除华人纳妾的,之前并不违法。我和这个女人同居,又生了几个孩子。林过云长大了以后,对这个文莱女人非常仇恨。一次我听他自言自语,说是这个荡妇抢走了他的爸爸。为此,我打过林过云几次。多年后,这个女人生病去世了,我和林过云他妈妈婚姻又名存实亡,就又找了1个女人。林过云同样仇视这个后母。

警方:这和林过云犯罪有什么关系?

林过云父亲:我还没说正题呢、这样林过云就有好几个弟妹。上小学的时候,他的后母就发现林过云似乎不太正常,对女人私密部位特别感兴趣。她曾经多次看到,林过云在夜晚偷偷跑到2个妹妹的房间,掀起熟睡的妹妹的短裤偷窥。林过云后母开始这么说,我没当回事。林过云毕竟还小,不懂事,可能是青春发育期对女人好奇。况且他的2个妹妹也是儿童,偷窥一下也不能说明什么。我骂了他一次,抽了他几个耳光,让他以后不要干这种事。

警方:他以后就没干了?

林过云父亲:当然不是了。林过云被我打了以后,倒是不敢夜晚偷看了。好景不长。上了中学后,他的后母告诉我,林过云经常趴着浴室偷看2个妹妹甚至她洗澡。我开始不信,后来有一次我亲自看见了。当时我非常气愤,将林过云暴打了一顿,把他的头往墙上撞了十多次,他当场昏了过去。

警方:他后来改了吗?

林过云父亲:当然没有。他是不敢骚扰后母和妹妹了,但这种心理没改变。有一次他妹妹的猫跑到林过云的房间,被箱子压住了。妹妹和弟弟把林过云的箱子翻过来,发现箱子低下押着无数欧美女人的色情海报,全部都是赤裸裸拍摄阴部的。当时林过云才17岁,我觉得少年好色也不能好到这种地步,开始觉得他有病,带他去看过心理医生。结果18岁,林过云就持刀劫持了1个女孩,被关入精神病院3个月。当时我就知道,狗改不了吃屎,他迟早还是做这种事的。

警方:他这次作案,你知道不知道!

林过云父亲:天地良心,我真的完全不知道。我们家的负担重,我要供房子还要养2个老婆和一堆孩子,平时6点上工,晚上10点到家,哪里还能顾得上别的。不过你么你这么一说,我倒是想起来一件怪事。有一次我打扫家里客厅,发现沙发底下有一个印记,擦了半天才擦掉。当时没有多想,以为又是几个孩子搞得什么东西。现在想起来,这印记很像是人仰卧后留下来的。现在想想,我们家房子太小,林过云不可能把尸体藏在自己房间,也只有客厅沙发底下可以藏人。

 

这边对于林过云的审问,也很顺利。

林过云坦然交代了作案经过。

和父亲弟弟说的差不多,林过云从小过的很不好。他的母亲和父亲感情早已破裂,好色的父亲先后在外面找了2个女人同居,生了一堆弟弟妹妹。不喜欢林过云的母亲,父亲也连带也不喜欢林过云。父亲从小对他态度很差,好就骂、不好就打。

至少童年时期,林过云如过街老鼠一样。

长大一点以后,父亲带着2个老婆搬回香港居住。于是,家庭生活更乱,几个同父异母的兄妹都挤在一起,还有年龄比父亲小十多岁的后母。

林过云开始仇恨后母,认为这2个女人靠着淫荡勾引了父亲,导致了他童年的不幸。话虽如此,林过云却没胆量报复后母,甚至在后母面前唯唯诺诺、非常老实。

进入青春发育期以后,林过云开始感觉自己和普通男孩不太相同。

他有一种变态的性心理,对女性的隐秘部位特别感兴趣。

这种并不是普通男人的好色,而演变为一种变态的嗜好。林过云对女人的相貌、身材甚至单纯的裸体并没有太多兴趣。后来案件表明,林过云拍照和录像时多将女尸的脸部至少是眼睛遮盖住,也很少拍摄面部。

为此,他曾经夜晚混入妹妹的房间,掀开2个妹妹的内裤去偷窥,为此被父亲抽了耳光。

更大了以后,林过云开始对成熟女人感兴趣,多次偷窥过后母洗浴。

为此,他被父亲痛揍一顿,当场被打晕过去。

痛打改变不了林过云的心理,他的变态嗜好也来越厉害,购买了大量的色情杂志,又终于演变为持刀劫持少女,被警察逮捕。

林过云感兴趣的并不是女人。

他犯案时已经27岁,却没有谈过女友,甚至没有嫖妓过。

当时劫持少女后,他也只是摸了几下,并没有事实强奸或者猥亵。后来案件中,他完全有机会将受害女女性将强奸,但林过云并没有这么做。

其他出租车司机曾经组团去泰国嫖妓,也喊他一起去,林过云宛然拒绝。

说白了,林过云就是1个变态。

至于为什么杀人,林过云认为是偶然事件触发的。

 

1982年2月3日凌晨4时,醉酒的27岁舞女陈凤兰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。

上车以后,陈凤兰说自己住在观塘,就昏昏睡去。

林过云开车将她拉到观塘以后,陈凤兰酒醉不醒。

林过云好不容易把她弄醒,陈凤兰却又说自己住在油麻地,随后开始呕吐,将车后座搞得一片狼藉。

林过云无奈,只能又将陈凤兰拉回油麻地。

之后无论林过云怎么推,陈凤兰就是不醒。

通过袒胸露乳的服装和浓妆艳抹的相貌,林过云知道这是一个舞女,面貌和后母还有些相似。

林过云是最厌恶这种淫荡女人的,他的家庭就是被这种女人破坏的,对陈凤兰就有天生的恶感。

前后折腾了快2个小时,林过云一分钱没有拿到,车上全是呕吐物,还有一个昏睡不醒的舞女。

自然,林过云可以将陈凤兰送到警察局或者丢在路边,他却没有这么做。

狂怒激发了林过云心中变态心理:将这个淫荡垃圾的女人杀了。

林过云开始想用刀杀人,却怕在车上留下血迹。

林过云只是晚班司机,白天车子还要交给别人,留下的大量血迹无法解释。

于是,林过云找来1根电线,将陈凤兰活活勒死。

林过云回忆:由于醉酒,陈凤兰根本没有抵抗,只是死前手脚抽动了几下。

第一次杀人,林过云倒没有感到太紧张。

他后来供述:主要是因为仇恨,太讨厌这个女人。仇恨了,自然就不怕了。

杀死陈凤兰以后,林过云开始想要将尸体丢在路边。

搬运尸体时,看到穿着暴露的陈凤兰,林过云的变态心理又被激发。

他觉得,这不就是1个绝好的摄影模特吗?

趁着天还没亮,林过云将车子开到家门口,把尸体扛到家里,塞在了大沙发下面。

随后父亲和弟妹先后起床,草草洗漱就出门上班、上学。

等家人走光以后,林过云将陈凤兰的尸体搬运回自己的房间。

他将尸体身上的衣服脱光,然后摆出外国色情杂志的动作,开始拍照。

林过云拍摄的主要是陈凤兰的隐秘部位,对陈凤兰漂亮的脸蛋、不错的身材毫无兴趣。

照片里面,基本都是女性局部的照片,几乎没有全身或者半身照片。

当时陈凤兰已经死了好几个小时,尸体关节开始僵硬,林过云就用胶带固定肢体。

第一次杀人是不怕,拍摄期间的林过云却比较害怕。可以看到,他拍摄的很多照片是模糊的,说明林过云手在发抖。

因为没有经验,灯光靠的太近,将陈凤兰尸体腿部一些皮肤烧坏。

拍摄完了照片后,林过云又开始录像。

时间很快到了下午,家人就要回来了,林过云开始考虑怎么处理尸体。

从陈凤兰的小包中,林过云找到了数百港币。他用其中的500元,购买了1把电锯,赶在家人回来之前将陈凤兰的尸体切成7块,分别包好。

之后,他清理了血迹和尸体残渣,又将躯干上的2个乳房割下,泡在米酒中防腐。由于手法不熟练,其中1个乳房被割坏。

晚上上班后,林过云借助夜色将尸块搬运到出租车上,丢在火炭一处山坡草丛。

第一次抛尸让林过云非常紧张,丢了就走。

当时天降大雨,没有人看到他抛尸。

随后几天连绵的大雨,将部分尸块冲入城门河,被警方发现。

   

这次杀人碎尸以后,林过云还是很惊恐的,长达3个月没有敢于作案。

林过云回忆:杀死陈凤兰,让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感,似乎将多年积存的变态心理都发泄了,就如同吸毒一样。

于是,林过云开始欲罢而不能。

杀死陈凤兰后没有多久,林过云开始变得焦躁,心中变态情绪又逐步累积起来。

他决定再次猎杀,发泄发泄。

和上次不同,这次林过云做好了准备工作。

他在车上藏了尖刀,还准备了手铐、电线、绳索等物品,甚至还特别购买了解破的专业书籍进行研究。

林过云后来介绍:购买解剖书,是因为之前拍照摆的姿势不好。我就想干脆把人解剖了,把组织割下来,单独拍照。

准备完成以后,这个变态就四处寻找猎物。

1982年5月29日凌晨5时20分,在大雨中,31岁的陈云洁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。

陈云洁是2个孩子的母亲,因家庭拮据,出来在油麻地金喜来康乐中心当收银员。

林过云觉得陈云洁穿着性感,误以为她也是舞女,动了杀心。

车子开到漆咸道近海底隧道处,雨越来越大,近距离也看不清人。

林过云觉得机会到了,就把车停在僻静处,拿出尖刀,谎称抢劫。

大惊失色的陈云洁手无寸铁,周边又没有一个人。她实在没办法抵抗,就屈服下来。

林过云让陈云洁带上手铐,陈只能同意。

随后,林过云装着对陈云洁搜身,突然从背后用电线勒住她的脖子。

陈洁云这才知道林过云竟然是要杀人,拼命抵抗。

可惜,体力悬殊,陈洁云双手又被手铐限制住,几分钟后就不幸惨死。

这是第二次杀人,林过云毫不慌张。赶在家人起床之前,林过云再次将尸体搬上楼,藏在客厅的沙发下。

等到家人都离开以后,林过云开始了解剖的过程。

下面这段摘自《香港十大奇案之首 雨夜屠夫详细版》一文,非常血腥,心理素质不好的就别看了,别留下心理阴影。

这篇文章这么写:林过云搬出了陈云洁的尸体,把她的上衣和内衣裤脱光,把外边的长裙拉高至胸部,拍摄阴户的特写,然后是乳房。拍完了照,他较好活动摄影机的位置,开始为第一次「解剖」,并进行录影。可能陈云洁的尸体骨节已开始发硬,难以摆布,林过云一边用力将尸体屈曲,一边向着尸体说:「唔该借歪(啥意思?)。」他割下了陈云洁的一对乳房、肾脏、直肠和卵巢,当动手割阴户连子宫的部扮时,突然有人敲房门。这时有人敲房门,实在非同小可,他先关了录影机,然后大声喝问:「谁?」对方一开腔回答,林过云心头始稍宽,原来是幼弟和幼妹来找与他同房的弟弟。他让两人等等,稍事收拾一下,差不多十分钟,才把房门开了一条缝,探头外出着弟妹离去。因为房中只他一人,并叫他俩不要随便来敲门。弟妹知他性情古怪,也不敢多问就离去。

林过云舒了口气,继续将阴户连子宫的部份小心翼翼的用解剖刀割下,将乳房摆到放陈凤兰那乳房的胶盒内,肾脏、直肠和卵巢就放进一个棕色玻璃瓶中,用白酒浸着,阴户连子宫就放进另一白色胶盒,也用白酒浸好作防腐作用。

大家看看,可怕不可怕?你们还坚持得住吗?

随后林过云故技重施,将尸体用麻袋装好,趁夜色抬出去放进出租车。

期间,曾经有大楼管理员看见他搬运麻袋,却绝没想到会是尸体。管理员以为麻袋里只是普通杂物,也就没在意。

回到房间后,林过云闻到有股脓肿的血腥味,怕被弟弟发现。

他从厨房拿来清洗剂,将整个地板擦了一遍。

弟弟下班回来,发现地板焕然一新,就问林过云:好好的,你擦什么地?

林过云敷衍:地板太脏了,你又不管,我就自己擦擦呗。

当晚林过云驾驶出租车,将尸体丢在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。

直到林过云被捕时,尸体也没有被人发现。

林过云将陈凤兰及陈云洁肢解尸体情况拍照录像带,命名为“严肃的秘密”。

   

杀害陈凤兰以后,变态的林过云更感到非常刺激,欲罢而不能。

陈凤兰失踪后,陈家迅速报警。

可惜,警方仍然毫无线索,案件迟迟不能侦破。

1个月后的6月17日凌晨4时,林过云又用同样的手段,杀死了29岁的梁秀云。

梁秀云是某夜总会的清洁工,在金汉酒楼门前的巴士站上了林过云的车。

林过云见她从夜总会出来,误以为她是舞女,决定对她下手。

整个过程同之前没有区别,梁秀云也被带上手铐后勒死,尸体被切割成两截,阴部和乳房被割走。

这次林过云使用了摄影机的自拍功能,从而录下了整个解剖过程,后来成为他的主要罪证。

期间,林过云曾经挑出肠子,放在口中品尝,但又觉得恶心,很快吐出来。

有香港媒体说林过云吃了人肉,林坚决否定,说自己只是好奇的尝试了一下,随后就呕吐了,根本没有吃人肉。。

林将尸体带返家中拍照与录影肢解,录像带名为“雨夜行动”。

 

杀死梁秀云以后,林过云更是如同吸毒一样,越来越上瘾。

之后半个月,他为了躲避风声暂时没有作案,不过一直在寻找目标。

1982年7月2日晚上11点,年仅17岁的高中女生梁惠心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。

梁惠心刚刚参加完谢师宴,因下起了大雨,又等不来巴士,只能打车回家。

本来,林过云都是选择30岁左右的成熟舞女,或者是他认为的舞女杀害。

林过云认为她们本来就是垃圾,就应该被杀死。

但这次,林过云明确知道梁惠心是个学生,却突发奇想选择她作为猎物。

警方认为,这是林过云缺少和年轻女性接触的经验,对她们很好奇。

出租车行驶到公主道天桥往海底燧道处,林过云拿出尖刀说要抢劫。

和另外3个女受害者不同,年幼的梁惠心吓得大哭起来。

当时大雨滂沱,四面无人,在只有持刀歹徒的出租车内,可怜的梁惠心叫天不应叫地不灵。

直到此时,天真的梁惠心竟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有生命危险,而是哭求林过云不要强奸她。

 

梁惠心说自己还没有谈过男友,不想将来无法嫁人。

林过云表示,只要梁惠心配合,自己就不会做这种事。

无奈之下,梁惠心只得戴上了手铐。

事实上,在梁惠心活着的时候,林过云确实信守了诺言,没有强奸梁惠心。

和以往立即杀人不同,这次林过云显然对这个少女很有兴趣。他一边开车,一边和梁惠心聊天,前后聊了2个多小时,涉及各种话题。

见长达2个小时内,林过云并没有伤害她,梁惠心也渐渐放松下来。

根据林过云回忆,这是他成年以后和别人聊天最长的一次,一度就像朋友一样。

林过云还打开了梁惠心的包,看到了同学送给她的很多毕业礼物。

林过云有兴趣的一一询问,梁惠心也一一回答。

期间,林过云曾经将出租车停在龙翔道一油站附近,有几辆加完油的车子从他们傍边驶过。

当时梁惠心完全有机会呼救,这样多少有一线生机。

可惜没有社会经验的梁惠心,已经被吓傻了。从头到尾,她没有自救的行为,只是一味哀求林过云放了她,自己的母亲还在等她回家。

对于梁惠心的要求,林过云不置可否。

 

当然,作为一个连杀3人的歹徒,林过云不可能放走梁惠心,不然就等于是投案自首。

警方只需要根据梁惠心对歹徒相貌的描述,排查一下香港出租车司机,就可以轻松抓住林过云。

而梁惠心根本不知道林过云曾经杀过人,以为他只是普通的抢匪。

两人聊到凌晨3点左右,梁惠心支持不住,在后车座昏昏睡去。林过云也小睡了一会,在凌晨5点左右苏醒。

这2个多小时内,梁惠心完全有机会脱逃,她仍然没有自救。

林过云醒来以后,发生了激烈思想斗争。如果放走了梁惠心,林过云很可能会被执行死刑。

可是,梁惠心天真幼稚,同其他的所谓舞女不同,杀死她似乎没有道理。

到了最后,林过云横下心,终于用电线勒住梁惠心的脖子。梁惠心惊醒,这才明白原来林过云是要她的性命。

只是反抗和呼救都已经迟了,这个花季少女被林过云活活杀死。

杀死了梁惠心以后,林过云同样解剖、拍照和碎尸,录像带被命名为“第四次行动”。

期间,林过云还实施了奸尸,这是以往3次杀人中没有过的。

林过云解释为对这种事很好奇,因为从来没做过,希望尝试一下。

碎尸被用同样的方法,丢弃在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。

 

林过云的供述就是这样。

根据林过云的指认,警方先后找到了多具尸体,由此罪证确凿。

林过云案件,涉案死者只有4人,却是香港有史以来最恶劣的大案。

林过云的言行太过于怪异,主审法官一度怀疑他有精神病。

经过香港5名精神病专家反复鉴定,其中3人认为林过云没有精神问题,只是有极为严重的变态心理。

根据林过云的录像带分析,林明显对于解剖有着浓厚的兴趣。

曾经看过录像带的法医回忆:我们法医解剖,一刀刀是有步骤的。看录像带,林过云肯定没学过,第一具尸体的刀法完全是不对的。但是,他的学习能力很强,第二具第三具解剖就有很大的进步。显然,他研究过解剖技术。但他的解剖基本都是针对性器官,这就是变态了,和普通的法医有根本的不同。

自然,变态心理是不能减轻罪责的。

1983年3月3日,香港最高法院开审。

有意思的是,为了避免女性陪审团成员的性别偏见,7个陪审团成员全是男士。

4月8日,陪审团一致通过,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,被判处死刑:绞刑。

60年代以后,香港就没有执行过死刑,最终林过云被在8月被改判为终身监禁,不得假释。

目前,林过云已经服刑长达35年之久,在狱中表现良好,却仍然不允许假释。

几年前,传说林过云已经被假释,竟然引起了香港社会的恐慌。

监狱方面认为,林过云对于自己的罪行并没有什么悔意,一旦放入社会恐怕还会害人。

由于林过云的杀人全部都是在雨夜,他也有个大名鼎鼎的外号“雨夜屠夫”。

林过云自称,一到雨夜他就有一种无法克制的犯罪冲动。

实际上,林过云的雨夜犯罪,引起了香港人巨大的恐慌。

在林过云被捕后多年,很多香港女孩仍然不敢在雨夜乘坐出租车。

 

这个案件至今还有很多疑点:

第一,林过云究竟杀了多少人?

香港一个访谈节目中,采访案件的香港记者表示:当时警方觉得林过云作案手段非常老练,怀疑他不止做了4个案子,可能是当年其余11名女性失踪有关。只是苦于没有证据,最后只认定林过云杀害了4人。

 

第二,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究竟有没有涉案?

正常来说,在那么小的环境做这种事,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不知情,几乎是敢想象的。

但法院并没有证据,最终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都被无罪释放。

有意思的是,警方一度打亲情牌,将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抓捕,试图迫使林过云屈服。

没想到,本来对父亲和弟弟就颇为仇视的林过云,对此举颇为开心,拒绝合作。

为此,父亲和弟弟被拘捕了一段时间。开庭之前,恼羞成怒的弟弟试图厮打林过云,还大喊:你要说实话啊!不要连累我们!

 

第三,林过云冤魂缠身?

有意思的是,林过云本人是个瘦弱的人,面目清秀,看起来文弱无用。

但在服刑期间,监狱里面众多黑社会分子都不愿意招惹他,连狱警也不远和他接触。一个退役的狱警(香港叫做惩教处职员)介绍:我们总觉得林过云身上有一种阴气,让人不寒而栗。我听过一个说法。有一次惩教处人员带他去空地上放风,让他自由活动,一位惩教处主任,竟然透过闭路电视,见到有四个半透明状人影,一直在林过云的身边飘来飘去,他走到那,人影就跟到那,一步都不离开。主任大吃一惊,认为这就是4个冤魂,似乎在等待机会报复。这个说法,当时监狱里面每一个狱警和犯人都知道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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